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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县档案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
发布时间:2013-5-7 收藏本文
 

宝应县档案局文件

 

宝档[2013]17

 

 


关于开展2012年度全县档案工作检查考核的通知

 

 

各镇人民政府,县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县经济开发区、有机农业开发区:

为贯彻实施国家《机关档案工作条例》和《乡镇档案工作试行办法》,有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,提高档案工作的法制化、规范化、现代化管理水平,更好地为全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。经研究决定对2012年度全县档案工作进行检查考核,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
一、检查考核时间

检查考核安排在52131日,分三批进行。

二、检查考核内容

1、对照《宝应县机关、镇(区)2012年度档案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》的内容逐项检查。

2、对照县档案局《关于报送创建国家二级档案馆文件材料的通知》(宝档[2013]11号)要求,在520日前认真做好各项材料的报送工作。

三、检查考核方法

1、县直机关按档案协作组划分为10个检查组,分两个阶段交叉进行,镇级机关分为3个检查组,由县档案局抽调部分县直机关档案业务骨干组成。

2、听取各单位档案工作情况介绍;实地检查档案室及档案管理工作现场;与被检查单位交换意见,通报检查结束。

四、检查考核要求

1、切实加强领导。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档案工作,健全档案管理网络,完善档案管理制度,全面收集2012年本单位形成的各类文件材料,按照要求归档。

2、强化档案室建设。按照档案库房“防火、防盗、防光、防有害气体、防潮湿、防高温、防尘、防虫”的要求,清除档案室内杂物,保持档案室整洁。

3、抓好自查补课。各单位要对照评分细则,尽快完成归档工作,认真开展自查,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,做好迎检准备。

4、遵守检查纪律。参加档案检查是相互交流工作、提高业务技能的良好契机,各单位对被选入检查组的成员要提前安排好工作,主动加强学习,确保全程参与检查,中途不得借故离开。认真执行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,确保检查工作取得预期效果。 

附:1宝应县机关、镇(区)2012年度档案工作检查考核评分细则

      2、宝应县机关、镇(区)2012年度档案工作检查考核分组表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 一三年五月七日  

出处:宝应县档案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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