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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应县档案局2014年部门决算
发布时间:2016-5-20 收藏本文
    一、部门主要职责
    1.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档案工作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和规章制度,结合本县实际,拟定全县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;对全县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、宏观调控,组织、指导、监督、检查、协调县级党政机关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和县区的档案工作。
    2.拟订档案工作地方性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草案;制定全县档案事业发展计划和档案工作制度,并组织实施。
    3.集中统一管理全县的重要档案资料,负责接收、征集、整理、保管县委、县政府及县直党政部门、群众团体、企事业单位的重要档案资料和宝应重要历史档案资料、革命历史档案资料,保守党和国家机密,维护档案的完整,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。
    4.组织、指导全县档案学理论、档案科学技术研究和档案保护工作,运用现代科学技术解决档案的保护、复制、缩微、存储和检索等问题,推进档案资料管理的科学化和现代化;做好档案的编研出版和开发工作,为社会提供利用。
    5.负责全县档案执法监督和档案宣传工作;制订全县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划: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档案专业干部培训工作;负责全县档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。 
    6.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,开展面向社会的爱国主义宣传教育活动。
    7.完成县委、县政府交办的有关事宜。
    二、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
    内设机构7个,分别是:办公室、业务指导科、保管利用科、征集编研科、年鉴编纂科、法制科、档案数字中心。
    三、2014年主要工作完成情况
    1.2014年创建成国家一级档案馆,进入全国先进行列。
    2.接收12万多卷(件)档案进馆,主要是婚姻档案、退伍军人档案、职称档案、知青档案等民生档案。
    3.数字档案馆建成并运行,共数字化扫描各类档案450多万页。
    4.建成布展面积630平米的“宝应县历史文化暨中国共产党在宝应展览馆”,共接待全县110个机关部门、镇区党员干部、市民观察团、在外乡贤、军人、中小学生等1.5万人前来参观学习。充分发挥档案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。
    5.专门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服务专区,努力打造政府信息公开、现行文件查阅、开放档案查询、档案知识宣传为一体的综合性窗口。
    6.强势推进基层档案规范管理。县经济开发区、夏集等5个镇区达到省三星级标准,望直港镇等3个农经站和夏集等4个财政所通过省二星级验收,80个行政村达到省一星级标准。
    7.档案编研成果丰硕。编辑《宝应年鉴》、《红色档案》、《湖荡枪声》、《清宫宝应御档》等17种有史料价值的革命传统教育书籍。其中《红色档案》成为全县党的群众教育实践活动唯一的自选辅导教材。
    8.举办“宝应历代名人展”流动展厅,制作高质量戗牌30块,深入社区、乡镇、中小学、企业进行巡回展览,引起极大反响。
     四、2014年收支决算情况
   (一)收入决算
    当年收入决算578万元,具体为:
    1、财政拨款收入480.9万元;
    2、其他收入48万元
   (二)支出决算
    当年支出决算528.96万元。
    按功能科目分类:档案事务支出528.9万元,主要用开展档案事务基本支出和专项支出。
    按支出用途分类:基本支出 528.9万元,其中:工资福利支出77.5万元,商品和服务支出68.6万元,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3.1万元;项目支出 329.7万元.
    另外,结余分配 49.04万元,年末结转和结余49.04万元。

出处:不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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