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月25日上午,扬州市档案局、扬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宝应县档案局组成联合测评组,对宝应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档案工作创省“三星级”进行测评验收。 测评组通过听取该单位领导创建工作汇报,观看档案工作现场以及查阅相关创建资料,一致认为:该单位对档案规范化建设工作高度重视,各项创建工作扎实有效,档案工作在条件保障、建档立卷、基础设施、安全措施等方面均符合省“三星级”标准,当场宣布以98.5分顺利通过省“三星级”测评验收。 同时,检查组就该单位进一步加强档案工作现代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建设提出要求,希望注重长效管理、开展深层编研、推进全文数据库建设等,让公积金贷款和支取档案工作更好地为全县广大职工群众服务。
宝应县档案局 杨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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