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政办发[2011]76号
县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《市政府办公室
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各镇人民政府,县各委、办、局,县经济开发区、有机农业开发区:
现将《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档案工作的通知》(扬府办发[2011]46号)转发给你们,希各地、各部门对照自身职能,严格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档案管理,努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。
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
苏公网安备 32102302010021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