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文件
宝委办发[2011]58号
关于公布全县
第三批民生档案建档单位的通知
各镇党委、政府,县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县经济开发区、有机农业开发区:
按照省、市“继续深入推进民生档案建设”的要求以及县委办、县政府办《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》(宝委办发[2009]19号)精神,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民生档案建设向纵深发展,现将全县第三批民生档案建档单位予以公布(具体名单及建档标准附后)。
希望各地、各有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,狠抓规范建档,务求工作实效。民生档案责任部门、单位要把民生档案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,明确分管负责人、职能科室和具体责任人,制订可行的建档计划,定期检查督导,确保民生档案建档工作有序推进。县档案局要加强协调和指导,会同民生档案责任部门、单位加大民生档案收集和归档力度,推进民生档案全文数据库建设,健全检索手段,完善管理制度,确保今年内完成第三批民生档案规范建档任务。年底前,县里将组织检查考核,并通报检查结果。
附:1、全县第三批民生档案及责任单位
2、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
中共宝应县委办公室
宝应县人民政府办公室
二〇一一年五月八日
附件1:
全县第三批民生档案及责任单位
序号 |
档 案 名 称 |
责任单位 |
1 |
土地承包档案 |
县农工办 |
2 |
林权改革档案 |
县 农 委 |
3 |
法律援助档案 |
县司法局 |
4 |
城市规划档案 |
县规划局 |
5 |
疾控档案
预防接种档案 |
县卫生局 |
6 |
南水北调征地搬迁档案 |
县水务局 |
7 |
食品安全监管档案 |
县药监局 |
8 |
知青档案 |
县人社局 |
附件2:
民生档案规范化建设标准
序号 |
工作项目 |
工 作 内 容 |
1 |
管理体系 |
明确分管领导、职能处室和责任人,档案工作纳入单位工作计划,纳入岗位责任制,健全档案管理网络。 |
2 |
制度建设 |
制定并落实文件材料收集、整理归档、保管、鉴定销毁、保密、利用、电子文件归档等制度。 |
3 |
用房设备 |
配备档案专用库房,具有“六防”措施,配备计算机、光盘刻录机、扫描仪等技术设备,档案装具数量充足。 |
4 |
归档整理 |
制定文件材料分类大纲、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,各门类、载体档案及时归档,质量符合规范要求,实行集中统一管理。 |
5 |
鉴定统计 |
成立鉴定小组,对到期档案进行鉴定,建立档案管理基本情况统计台帐,内容全面、数据准确。 |
6 |
利用服务 |
编有全宗指南、利用目录,有公开查阅场所,公布公开查询电话,有条件的单位在网站或网页上公布利用信息。 |
7 |
档案信息化 |
制定档案信息化计划,配备档案管理系统,建立目录数据库,重要档案实现数字化。 |
8 |
编研工作 |
编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大事记、机构沿革、信息汇编及分析、专题介绍等。 |
出处:宝应县档案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