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应县档案局文件
宝档发[2008]11号
关于县直机关第二批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
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编制审核情况的通报
县各部、委、办、局,有关企事业单位:
根据国家档案局第“8”号令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》的要求,各立档单位积极贯彻落实,主动编制本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,县档案局于4月3日对第一批47个合格单位进行了公布,目前又有14个单位完成编制和报送工作,经审核予以公布(名单附后)。
希望尚未完成编制、报送的单位要抓紧时间,尽快完成,特别是垂直管理部门要主动与省、市联系与沟通,力求编制的规范性、及时性。
附:第二批完成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编制审批和备案的单位名单。
宝应县档案局
二〇〇八年六月六日
附:第二批完成《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表》编制合格单位名单(14个)
组织部 政法委 检察院
人事局 公安局 卫生局
广电局 民政局 文体局
农工办 团 委 台 办
中小企业局 气象局
出处:宝应县档案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