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月30日,为切实提高《宝应年鉴》文稿质量,确保年鉴行文表述的统一和规范,宝应县委办公室、县政府办公室联合下发“关于印发《〈宝应年鉴〉行文规范》的通知”。《宝应年鉴》行文规范由县年鉴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制订,共5个部分46条。“行文规范”根据国家志书编纂和语言文字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,结合年鉴编撰工作实际,对《宝应年鉴》文稿的语言文字、标点符号、数字运用、计量单位、图片要求及表格等方面作出具体规定,这对于提高各单位撰稿质量,努力打造成精品良鉴有着重要指导意义。
宝应县档案局 张晴湘 杨清
出处:宝应县档案网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