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宝应县档案局(馆)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得到市检查组肯定
发布时间:2017-8-3 收藏本文
    8月2日下午,扬州市档案局副局长柏桂林率检查组一行四人到宝应县档案局(馆)专门检查档案安全工作,对该县加强汛期档案安全管理工作的做法表示肯定。
    市检查组在认真听取《宝应县档案局(馆)档案安全工作情况汇报》,仔细翻阅县档案局(馆)档案安全自查材料和档案保管利用台账的基础上,实地察看了县档案局(馆)电子监控室、数字档案管理中心、查档服务大厅和五个档案库房等关健部位安全管理工作。随后,柏桂林主持召开由市检查组成员、县档案局(馆)领导及相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情况通报会,对此次检查组查出的部分问题提出整改意见。同时,对县档案局(馆)落实档案安全责任、馆库安全设施建设、档案保管保护管理、加强档案开发利用等,特别是加强汛期档案安全管理的做法表示肯定。柏桂林指出,安全是档案工作的生命,我们要通过档案安全自查、检查,摸清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,实行“查出即改、边查边改”原则,确保档案安全工作万无一失。最后,县档案局局长韩群表示:这次市档案局档案安全检查给我们又上了一堂安全知识教育课。安全问题无小事,我们将及时召开一次全局档案安全工作会议,把检查组指出的问题进行梳理,落实整改措施,明确责任到人,限期整改。通过整改,使县档案局(馆)档案安全管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。
(宝应县档案局  陈  霞 邱  群)

出处:不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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