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》、《各级国家档案馆开放档案办法》等法规中有关开放档案的规定,经履行划控程序后,我馆决定向社会开放馆藏党群系统、人大政协民主党派和企事业单位(1992年)符合开放条件的文书档案。 凡我国公民、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组织,持合法有效证件(身份证、工作证、学生证、介绍信等),可查阅利用开放档案。外国组织和个人持合法有效证件及有关部门介绍信经本馆同意后,可查阅利用本馆开放档案。 查档地址:宝应县宝应大道88号 查档电话:0514-8829038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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