宝档[2012]16号
宝应县数字档案馆项目前期核对工作考核办法
各科室:
为全面加强数字档案馆建设,建立职责明确、办事高效、运转协调、行为规范、奖惩分明的工作运行机制,提高工作效能和科学管理水平,充分调动全体工作人员的积极性、主动性和创造性,确保数字化工作前期核对任务的圆满完成,特制定此考核办法。
一、考核对象
宝应县档案馆全体工作人员。
二、考核方法
档案局全体人员每人负责一台电脑,除完成正常的常规工作以外,每个人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每天加班来完成核对工作,从核对工作开始的4月份开始,每天早上8点正常上班,每周六全天加班完成分配的工作,此项工作按月进行考核,考核主要内容包括:
1、电脑的维护情况(10分)。
每人负责的电脑应该保障其运行正常,不得安装与工作无关的软件,不得随意将U盘、手机及其它移动设备连接到电脑上,不得私自拆卸电脑主机。
2、保密工作(10分)。
不得擅自翻印、复印、传抄文件、资料,不得私自拷贝、下载数据、资料,档案中的机密,不该看的不看,不该说的不说,绝对不记录。
3、档案出、入库的情况(20分)。
每人负责相应的全宗进行档案条目的核对,由负责人签字后去档案库房领取档案,核对结束后由负责人经过数目核对,签字后送入档案库房。未经负责人签字,不得擅自领取档案。
4、条目核对指导工作(20分)。
档案局人员要在电脑中心进行档案条目核对的指导工作,包括档案业务和核对业务。
5、条目核对质量检查工作(20分)。
在一天工作结束后,档案局人员要在第二天进行核对质量检查,并提出要求,保障质量。
6、保存数据(20分)。
档案局人员在检查完对应电脑的档案条目后,要保存好修改的数据和原始数据,并区分开来,每天把数据汇总到相应工作人员处,进行数据的保存。
本考核办法从2012年4月1日起执行。
二〇一二年四月二日
出处:宝应县档案网 |